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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小说家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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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拍惊堂木!似有微风伴随着所有的声音消失,酒楼内外所有人仿佛都没有从三百年前的画面中走出来。

好半晌,稀疏的掌声响起,很快就连成一片,叫好声不绝于耳。

不少人的眼眶都红了!

三楼东北角有一个屏风,屏风后是一位身穿白色粗布长袍的中年书生,约莫四十多岁,相貌俊雅。书生从屏风后走了出来,来到空旷处,吟颂道:

“怒发冲冠,凭栏处、潇潇雨歇。抬望眼、仰天长啸,壮怀激烈。

“神州耻,犹未雪。臣子恨,何时灭。驾长车,踏破蛮族皇庭。壮志饥餐血夷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待从头、收拾旧山河,朝朱雀。”

“鄙人风不才,乃小说家,时常感叹不能出生在那段波澜壮阔的时期,不能为当时的大晋尽上自己的一份力。“

“所以在下从神都一路向北,每到一处就会讲讲大家不知道的英雄故事,让所有大晋的子民都知道我们的英雄!我们神州大地的英灵!

“他们的故事不应该被埋没,他们的故事应当世人皆知!

“大晋!武!”

浑厚嘹亮的声音不止同福上下六楼,连外面的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声音。

此话引爆了整条街人们的情绪,不由喊起来。

“武!武!武!”

风不才重重一抱拳,径直走上六楼,那里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。

三楼一处角落的位置,盖浩楠激动的不行,就属他喊得最大声!从腰间取了一个小玉葫芦,呼呼的往嘴巴灌。

“嗝——” 盖浩楠打了个酒嗝,语气激动地说道:

“舒服!舒服!小显,这才是男儿应该崇拜的英豪!男儿就是应该马革裹尸!战死沙场!灭尽蛮族,就像姜太尉一样,这就是我们英雄!姜去病姜太尉!你知不知道!”

盖浩楠不停拍着李显的肩膀,激动到忘乎所以。

“是我们大晋的一等一的大英豪,大英雄!”

“是呀,大英雄。”

李羡脸上露出憨笑,眼神里也带着崇拜。

完整的接收了前身全部记忆,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姜去病,整个大晋都家喻户晓的名字。

那时候大晋刚建朝两百年,整个神州大地百废待兴,蛮族贼心不死,时不时举兵入侵,特别是匈奴和血夷两个蛮族主宰,不止实力强劲,号召力更是首屈一指,无数中小型部落为之马首是瞻。

姜去病六岁参军,一开始只在后军当一个小小的伙头,跟随大军南征北战。在他九岁那年,第一次上了阵前,杀了第一个蛮人。

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,天生的主角模板,命运之子!

十五岁就已是幽州的郡守,创立了幽冥铁骑,此后在他的领导下逐渐打响了对蛮族的大反攻。

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做到了武将的巅峰,官封大晋太尉!是整个大晋最高军政长官,负责管理整个大晋军事事务,掌握无上军权。

二十六岁那年,统合了所有的幽冥铁骑共70万,硬生生杀到无尽草原深处,整整 七十万人!在茫茫的无尽草原上,以战养战,一直杀,一直杀!

杀了整整一年!硬生生杀到了蛮族皇庭所在地,将血夷和匈奴全部斩尽杀绝,此等旷世一战,几千年都出不了一次。

此后蛮族三百年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过来,这也就是为何所有大晋百姓都特别推崇姜去病的原因,尤其在北地!

.....

方才太过激动,小玉葫芦里的酒全部喝完了,盖浩楠为了方便把虎鞭酒都倒进了这小葫芦里,这样也不用往家跑,随时都可以喝。但药酒劲力霸道,他这一咕噜下去,没一会整张脸就如同猴屁股一样,看什么都带重影,他虽也处于换血的阶段,可以他的性子终是三天打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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